成都兴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兴城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2018.09.12

 成都兴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兴城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人成都兴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产公司”)、成都兴城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本公司”)根据公司的发展和业务管理深化的需求,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文产公司、资本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开发服务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成都兴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兴城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1.2项目地点:成都高新区天长路111号永安公服、高新区永安路299号锦江之春A座浙商银行9楼。

二、服务范围

2.1 成都兴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协同工作平台、合同管理系统、移动办公应用、党建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系统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培训、试运行、验收、技术支持及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成都兴城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协同工作平台、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移动办公应用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系统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培训、试运行、验收、技术支持及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服务期限

成都兴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建设周期60个日历天;

成都兴城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建设周期90个日历天。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一项或多项以下内容: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设计开发、安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软件销售及技术服务。

4.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并出具近6个月的本地社保证明。

4.3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交近3年(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 2015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四川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4.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保记录。

4.6比选申请人若为外地注册企业,应具备本地服务支持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18年9月 12 日至9月1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6:30时(北京时间),到成都市高新区永安路299号锦江之春A座浙商银行9楼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选)通知书和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或业主确认回执】,上述资料查验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5.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和(2),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及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日报和大发在线注册(网址:http://www.translatedlit.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兴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兴城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永安路299号锦江之春A座浙商银行9楼

联 系 人:李响

电    话:028-8652 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