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3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盛和林语商业街项目施工工程(第四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南三环内侧,成汉北路以东,益州大道以西、盛和二路以南;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约7884㎡;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盛和林语商业街项目施工工程,本工程主要包含施工设计图范围内人行道改造、各种检查井及电力浅沟盖板改造、新建桥梁及防洪仓库、河堤栏杆、排水沟、垃圾桶及标牌等室外附属工程、绿化植物栽植及养护、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存在的各类拆除及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须在有效期内)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6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7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 3 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至少包含铺装内容)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具体数量)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6月23 日至 2017 年6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锦城大道999号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5楼合约管理部持下列证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收原件。 2、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须在有效期内)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关于样品: 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内自行前往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5楼合约管理部查看招标人展示的样品。投标人应详细考察招标人展示的样品,全面记录样品的材质、颜色、厚度等所有可获取的信息。投标人对自行观察及记录的结果及据此进行投标报价、供货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展示样品作为投标人供应材料的验收标准之一。如投标人未对样品进行查看,则相关的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提供的样品为:黄金麻花岗岩荔枝面、芝麻灰花岗岩荔枝面、芝麻灰花岗岩光面、芝麻灰花岗岩烧面、丰镇黑花岗岩荔枝面、英国棕花岗岩光面(具体见展示样品)。样品的展示时限与报名时间一致,逾期将不能查看。 投标人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对样品表进行签字确认,招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对中标人还需对样品签字确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7月14日10时 00分,地点为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5楼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以及《大发在线注册》(/zh/)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 联 系 人:牛女士 电 话:028-85960670 传 真:028-85975213
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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