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6
锦城湖1、2号湖水生态修复重构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锦城湖1、2号湖水生态修复重构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政务招标【2017】0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发在线注册,建设资金来自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发在线注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招标【2017】06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锦城湖1、2号湖水生态修复重构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锦城湖元华路与绕城高速交叉处,绕城高速以内。
2.3 建设规模:锦城湖1、2号湖约32.8万m²,投资约4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锦城湖1、2号湖水生态修复重构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的监理(不含施工阶段费用控制管理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
2.5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 监理服务期:暂定为38个月【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量保修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其中:主体工程工期为开工之日起3个月,初验时间为开工后1年,质量保修期为初验合格后2年,工程实际开始实施日期以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在招标文件发售首日(即2017年6月17日上午9时以后),投标人在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发布的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须为前50(含)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须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3.1.7财务要求:
不提供。
3.1.8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建安工程造价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7日至2017年6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上述时间内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在上述时间内从交易服务中心局域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的网络系统凭投标人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发在线注册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濯锦路99号
邮 编:610041
联系人:汤女士
电 话:028-85326677
传 真:028-6155051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866号CSWADI大厦A座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8-62551692
传 真:028-6255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