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5
成都天府绿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根据项目建设任务需求,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锦城绿道项目中和湿地片区中小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咨询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项目名称:锦城绿道项目中和湿地片区中小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咨询服务。
1.2 项目地点:锦城绿道项目中和湿地片区范围内。
1.3 比选范围及内容:通过水文分析计算及平面二维数学模型计算,分析、评价锦城绿道项目中和湿地片区中小桥工程对河道行洪及河势稳定的影响,根据相关规范与标准,按行洪论证编制导则完成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编制,并负责其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取得批复文件(具体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的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任务书》)。
1.4 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中和湿地片区新开排洪渠上跨渠桥6座(即2#、4#、7#、9#、10#、11#桥)
二标段:中和湿地片区水闸、湖区、跨路桥5座(即1#、3#、5#、6#、8#桥)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参选,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
二、成果提交周期
比选人提交报告所需资料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本比选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乙级及以上);
3.32014年1月以来至少具有2个已完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桥梁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该合同项目报告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批复文件】。
3.4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无仲裁或诉讼介入情况,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
3.5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6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4.1 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 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查验原件(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除外,比选申请人对其真实性负责),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者请于2018年3 月6 日至3 月8 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资料到成都高新区天长路111号永安公服10楼1006室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六、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pprec.com/sczw/)、大发在线注册网站(http://www.translatedlit.com)同步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天府绿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长路111号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028-85186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