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1
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A股发行人律师法律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为圆满完成公司A股发行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通过公开比选确定公司的A股发行人律师法律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由中国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执业许可证),经司法行政机关2014年度年检合格;
2、执业律师不少于20名,其中5名以上曾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并有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其他专业人员;
3、2012年至今有成功完成A股IPO上市的证券法律业务;
4、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专业人才,能够为本项目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专项法律顾问团队并指定团队负责人以保证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由本机构合伙人律师担任且执业10年以上,有股权投资、企业并购重组等多方面的综合业务能力;团队成员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法律顾问资质证书,且执业3年以上;
5、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过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市场禁入行政处罚;
二、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
以上资料第1项提供原件,其余第2、3项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三、 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时间
2015年9月21-25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本项目比选人 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四、 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四楼合约管理部
五、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71223 13688331259
传 真:02885171223
电子邮件:rjzyhyb@163.com
日期:2015年9月21日